发布主体: 河北极领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5年8月4日
河北极领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作为一家专注于智能技术领域和软件开发领域的创新型企业,深知品牌价值与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
我司郑重声明:
1、“极领”商号及核心品牌标识(包括但不限于"极领"、"JI LING" 及极领图形标识特定图形LOGO) 是我司长期经营、广泛使用并投入大量资源进行市场推广的核心商业标识,已与我司建立了稳固的、唯一的对应关系,承载着我司的良好商誉和市场认知。
2、在先申请权: 我司已于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正式提交了关于上述核心品牌标识的商标注册申请,申请类别涵盖第35类(广告销售、商业经营等)及第42类(科技研发、计算机编程及相关服务等)。相关申请正在依法审查流程中(申请号:86258412、86836957)。我司对该等商标标识在上述类别及其相关服务领域享有合法的、排他的在先申请权利。
3、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条、第七条、第三十二条等相关规定,申请商标注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商号权等),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4、严正警告: 近期,我司注意到市场上有其他主体意图或正在尝试抢注与我司上述核心品牌标识相同或高度近似的商标。对此,我司提出严正警告:任何未经我司授权,恶意抢注、模仿或攀附我司品牌标识的行为,均构成对我司合法权益的严重侵害,违反了商标法的诚实信用原则。
5、维权决心: 我司对自身知识产权保护持有坚定立场。对于任何侵犯我司商标权、商号权等知识产权的行为,我司将采取一切必要且合法的措施予以坚决打击,包括但不限于:
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或无效宣告请求;
向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要求其停止侵权、赔偿损失、消除影响等。
5、公示与呼吁: 本声明旨在向社会公众、相关行业从业者及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清晰传达我司对“河北极领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商号及核心品牌标识的权属主张和在先权利。我们呼吁广大市场主体尊重知识产权,恪守商业道德,共同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6、持续承诺: 河北极领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将继续秉持创新精神,深耕智能科技领域,以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回馈客户与社会。我们坚信,唯有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才能激发创新活力,促进行业健康长远发展。
特此声明!
河北极领智能科技有限公司